职称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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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学校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实施办法,现将开展我校2021年度职称评聘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评聘范围

我校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受理对象为我校在职在编的专业技术人员,评聘范围为高校教师(含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教师)、实验技术、教育管理、图书资料、会计、工程技术、档案等学校设置的专业技术岗位。

二、评聘指标

根据《衢州职业技术学院专业技术职务评聘规划(2020-2022)》(衢职院人〔202014号)学校2021年度专业技术职务评聘指标暂定正高级5、副高级13个,学校可根据当年实际参评人数和人才引进等情况对评聘指标进行适当调整。

三、评聘要求

根据《衢州职业技术学院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实施办法》(衢职院人〔202127号)规定,凡符合衢职院人〔201712号、衢职院人〔202127号文件规定的申报资格和业绩条件的,均可申请参加2021年专业技术职务评聘。评聘程序及纪律要求按衢职院人〔202127号文件规定执行。

四、其他要求

1.根据省委省政府数字化改革和学校信息化建设要求,在申报专业技术职务前,个人须完成全国教师管理信息系统教师自助子系统学校智慧校园系统个人档案模块中个人信息采集与完善工作,具体操作办法另行通知。个人录入及审核后的信息将作为申报专业技术职务业绩审核的依据。

2.因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涉及面广、工作量大、时间跨度长,希望申报人员及相关部门能认真把握各项评聘工作的时间节点,保质保量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