衢职院人〔2018〕25号
衢州职业技术学院
关于规范新入校教师坐班管理的意见
各二级学院(部)、处(室、中心),直属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新入校教师管理,帮助新入校教师尽快熟悉学校教育教学工作,适应学校管理文化环境,现就坐班管理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实施对象
新入校专任教师(以下简称“新任教师”)两年培养期间实施坐班管理,其他新入校人员按《教职工考勤管理办法》(衢职院人〔2016〕32号)进行管理。
二、岗位安排
1.学校根据各部门管理工作需要,统筹安排新任教师到二级学院(部)辅导员、秘书、实验技术等岗位或职能部门管理岗位实行坐班,承担相关的管理工作任务。
2.每学年末,各部门根据本部门管理工作和现有人员等情况,向学校申请下一学年本部门需要新任教师坐班工作的计划,并填写《新入校专任教师顶岗坐班计划申请表》(附件1)。
3.学校根据各部门申请、编制数和新任教师情况,进行统筹安排。
三、管理考核
1.坐班期间,各部门应加强对新任教师的培养管理,支持和指导新任教师积极参加师范教育、企业实践、助讲培养等学校规定的培养学习,履行坐班岗位职责,帮助新任教师尽快熟悉学校规章制度,融入相关教学工作团队,投身学校的建设发展事业。
2.坐班期间,新任教师的人事、业务、组织、工会等关系归属原部门,日常考勤和管理工作考核由坐班工作部门负责,新任教师培养考核、年度考核和绩效津贴发放由原部门负责。
3.坐班期间,新任教师的相关收入待遇、绩效津贴考核、超工作量津贴等按照《教职工收入分配实施细则》(衢职院人〔2017〕9号)规定执行,其中寒暑假加班津贴纳入坐班工作部门核算。
4.培养期内,因新任教师个人原因每学期请假累计达2个月及以上者,相应的培养环节考核定为不合格,培养期限相应顺延,相应的绩效津贴和绩效考核奖按学校《教职工收入分配实施细则》(衢职院人〔2017〕9号)执行。
5.培养期内,新任教师坐班岗位原则上不作变更,新任教师培养期结束且考核合格后方可回到教学岗位。
四、其他事项
1.新入校专职辅导员须按学校规定入住学生公寓至少两年,并在入职时的聘用合同书中进行明确。
2.因工作需要,拟录用人员来校顶岗实习的,用人部门需填写《拟录用人员顶岗实习申请表》(附件2),经学校审批同意后,可来校顶岗实习。对来校顶岗实习的拟录用人员,学校每月按浙江省最低工资标准的第四档给予生活补贴(含基本伙食补贴),其中基本伙食补贴由后勤保卫处打入饭卡。如因个人原因请假离岗的,须向拟录用部门办理相关手续,并按日扣发生活补贴(不含基本伙食补贴)。
附件:
新入校专任教师顶岗坐班计划申请表
拟录用人员顶岗实习申请表
衢州职业技术学院
2018年6月20日
附件1
新入校专任教师顶岗坐班计划申请表
部门负责人签字(公章):
序号 | 岗位名称 | 现有人员情况 | 申请要求 | 拟安排工作任务 | 拟安排起止时间 | ||
专职 人数 | 顶岗 人数 | 申请人数 | 具体要求 | ||||
注:表内“顶岗人数”是指目前专任教师顶岗的人数;“具体要求”是指顶岗人员所学专业、技能特长等;“拟安排工作任务”需写明具体工作内容;“拟安排起止时间”一般应以学年为单位。
附件2
拟录用人员顶岗实习申请表
姓 名 | 性 别 | 出生年月 | ||||
学历学位 | 毕业时间、院校、专业 | |||||
家庭住址 | 是否申请 人才公寓 | |||||
身份证号码 | 手机号码 | |||||
拟录用部门 | 拟录用岗位 | |||||
部门 申请 理由 | (需详细说明顶岗实习的理由和具体工作安排) 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 |||||
分管 校领导 意见 | 校领导签字: 年 月 日 | |||||
人事处 意见 | 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 |||||
学校 意见 | 校领导签字: 年 月 日 | |||||
备注 | 1.顶岗实习期间,考勤和请假手续参照《衢州职业技术学院教职工考勤管理办法》执行; 2.顶岗实习期间,学校按浙江省最低工资标准的第四档给予每月生活补贴(含基本伙食补贴); 3.拟录用专职辅导员岗位的,需按学校规定入住学生公寓,不得申请人才公寓。 |
衢州职业技术学院办公室 2018年6月20日印发